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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棚自選保障計劃條款

1. 搭棚自選保障計劃(下稱「本計劃」)只適用於大金家用系列分體機組。客戶可於購買日期起30日內購買本計劃。根據本計劃條款規限下,於⼀年保障期內,每套分體機組可申報最多2次搭棚費用,而每次申報的金額上限為港幣$3,000,超出上限金額由客戶自行承擔。

2. 本計劃的生效日期將按大金家用系列分體機組購買日開始計算,為期⼀年。

3. 本計劃只適用於由大金委派之維修員證實因機件損壞而須要搭建棚架作維修之個案。如在維修員檢查前,客戶已在該產品搭建棚架,則不可申報任何搭棚費用。

4. 本計劃不包括下列項目:

i. 以不適當方式或疏忽安裝產品或零件而引致之損壞;

ii. 拆遷、重新安裝產品;

iii. 更換、翻新或維修外殼、裝飾部份、油漆、配件、外部設備或產品以外之連接器材及裝置;

iv. 拆卸任何阻礙產品維修工作之裝飾、設備或設施;

v. 曾由非大金認可代表之任何人士進行修理、修改、改裝、調校、更換、翻新、干擾產品或零件而造產品損壞;

vi. 產品不適當使用及/或不按照廠方之操作指引或用戶手冊操作而造產品損壞;

vii. 清洗散熱器或清理閉塞喉管或重新安裝或接駁去水喉管;

viii. 空調機組可以正常運作時,客戶要求的⼀般檢查;

ix. 因意外、火災、水患、震盪、破爛、錯誤使用、疏忽、天氣或環境因素、天災、其他自然災害、暴亂或其他⺠眾騷動、刑事毀壞、或⼀切大金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引致之損壞;如有上述項目需跟進,將獨立報價處理。

5. 大金會為客戶安排搭建棚架,並為客戶預先支付不多於可申報金額港幣$3,000上限之搭建棚架費用。如搭建棚架費用超出每次可申報的金額港幣$3,000上限,客戶則須預先支付差額。

6. 如建棚架費用超出每次可申報的金額上限,客戶可選擇自行安排搭棚公司搭建棚架,費用由客戶預先支付。客戶必須於完成維修工程後30天內向大金申報搭棚費用,客戶必須向大金遞交由搭棚公司發出的正式收據。大金保留權利拒絕接受客戶的逾期申報。

7. 搭建棚架後,大金會再次委派維修員檢查機組,如發現機組因條款4所列之情況而損壞,則客戶須繳付全數搭建棚架費用予大金。

8. 本計劃包括基本棚架僱員補償保險及港幣二千萬公眾責任保險,如客戶要求購買額外保險額度,客戶須自行負責相關費用。

9. 本計劃不包括代為支付搭棚工程相關之按金。

10.每套購買本計劃的大金家用系列分體機組將配發價值港幣$200的優惠券,分別為清洗冷氣機優惠券港幣$100及續保養合約優惠券港幣$100。

11.優惠券可於有效期內在大金冷氣(香港)有限公司之售後維修部使用。

12.每套分體機組空調每次只可使用⼀張優惠券。

13.優惠券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14.優惠券不能兌換成現金。

15.優惠券不獲現金或任何形式找贖。

16.優惠券如有過期、遺失,即作廢無效,恕不補發。

17.優惠券有效日期將按大金家用系列分體機組購買日開始計算,為期兩年。

18.本計劃⼀經確認後不得更改或取消,所有已繳付之費用不設退款。

19.如有任何爭議,大金保留⼀切條款及細則之最終解釋及決定權。

20.此中文譯本只供參考之用,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重要事項

i. 地址或通訊資料如有更改,請即通知大金。

ii. 我們收集並將使用客戶的姓名、電郵地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及流動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作直接營銷用途,通知貴客大金最新資料以及有關我們的服務及產品的最新優惠及推廣。倘客戶不欲我們繼續使用其個人資料,請簽署書面通
知予大金註明為「不收取任何宣傳資料」並列明姓名、地址、流動電話號碼,要求我們停止使用客戶個人資料。

iii. 本計劃受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轄。各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有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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